根据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,经自主申报、学院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,拟推荐以下项目(按评审成绩高低排序)参加学校差额复核。
项目1:《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教育模式创新研究——基于生成式AI和图神经系统的“Law Master”法律智能交互系统》,负责人:江润雪。
项目2:《法“维”空间——中国场景化普法理念的开拓者》,负责人:周芊呈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4日-2024年3月6日,学院师生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陈老师057982298598,或王老师057982298617反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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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4日